付宇强调:扎实推进宣教月活动,为发展注入“廉”动能

9月7日下午,浠水县委书记付宇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八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就推进“清廉浠水”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作动员部署,并讲授廉政党课。

付宇强调:

要把学习党纪法规作为终身课题

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一个合格的党员、对照《监察法》《政务处分法》做一个称职的公职人员、对照《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做一个让人信服的领导干部,明纪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做到清廉从政。

要在推进“清廉浠水”建设中不断优化政治生态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全面领导,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对号入座、认领任务,迅速研究制定清廉载体建设具体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走在前、作表率、当标杆,以上率下抓班子、带队伍、守底线、抓落实,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合力共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要在开展宣教月活动中营造清风正气

宣教月作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主题、精心谋划,大力宣传廉洁文化理念,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厚植“不想腐”的思想土壤。

要在深化纠“四风”树新风中激励担当作为

要充分认识纠治“四风”问题重大政治意义,找准我县党员干部作风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创造性地抓好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坚持精准执纪问责、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用好“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助推浠水高质量发展。

会上,浠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张飞雄就《关于推进清廉浠水建设的实施意见》和《2021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两个文件进行了解读说明,通报了4起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并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和《浠水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

县“四大家”全体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副县级以上干部,各乡镇(区、处)党政负责人,县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