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浠水县法院、浠水县总工会、浠水县仲裁委通过“法院+工会+仲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成功化解了一起劳资纠纷。
农民工操某是江西某建设公司浠水项目工地职工,因拖欠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产生争议,操某向县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为妥善化解纠纷,县劳动仲裁委在分析案情后,认为本案具有调解基础,便启动“法院+工会+仲裁”诉调对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案件移交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在调解过程中,工会调解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劝导,并综合双方意见提出了合法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操某与江西某建设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江西某建设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操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共计7200元。工会调解员现场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并同时申请司法确认,成功化解了该起劳资纠纷。
自黄冈市中院、黄冈市总工会、黄冈市仲裁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法院+工会+仲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以来,县法院、县总工会、县仲裁委积极响应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流程,有效畅通了职工维权渠道,及时化解了劳动争议,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下一步,浠水县总工会将继续与县法院、县仲裁委密切联系,深入开展“法院+工会+仲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公益性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推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通讯员:李璐 谢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