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法院公开宣判“浠水涉黑第一案”

浠水新闻网讯 刘琦 报道:11月19日,浠水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张彬等1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和被告人盛某犯开设赌场罪一案。县领导黄强胤、付宇、陈正红、王祥、涂杏华、黎爱华、杨嘉国、刘睿等与千余名党员干部、师生代表现场旁听案件庭审。县电视台、秀美浠水微信公众号全程直播庭审过程。该案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是浠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由县法院审结的“浠水涉黑第一案”。

被告人张彬初中毕业后,通过经营船舶运输、开电玩城逐步聚集财富。2010年前后,张彬开始涉足非法高息放贷和开设赌场,财富日益雄厚。在此期间,一些无业人员开始投至张彬的麾下,为其开设赌场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服务。张彬等人在多次参与赌博的过程中,逐渐成为巴河地区新的赌场组织者,并纠集、指使被告人罗飞、陈育、刘杨、陈又能、陈振华、陈记祥和张小林(另案处理)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方式讨要赌债、雇凶打击码头竞争对手,迅速确立了在我县巴河地区的“江湖地位”。

2016年8至10月间,被告人张彬以发工资、入股分红等手段先后纠集罗飞等人在武汉开设赌场。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张彬为首的有组织犯罪集团。至此,以被告人张彬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后,为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先后十余次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采矿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将自身洗白,先后注册成立了“浠水巴河巴商购物中心”、“浠水县恒嘉园林苗圃专业合作社”,将原注册成立的“浠水县巴河晟典寄售行”纳入,对外统一宣称“巴商公司”。至此,以被告人张彬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并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为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安全审理,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张彬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审理安保维稳工作预案》,成立案件审理安保维稳工作指挥部,成立案件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综合协调五个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职责。县公安局抽调警力负责审判、羁押、安检场所外围的安全保卫以及押解车队开道及护卫、交通管制和疏导,处置审判庭外围的突发事件,协助审判庭内的警卫等工作。县法院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案件审理工作,制定了《关于张彬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审理预案》,成立了案件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宣传报道、执纪问责五个小组,组成由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7人合议庭,指定1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担任审判长。

在县委的大力支持和法院全力以赴下,该案庭审高效、有序进行,顺利审结。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彬、罗飞、陈育、刘杨、陈又能、陈振华、陈记祥,在被告人张彬的组织、领导下,伙同宋伟、张小林等多人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规模较大,通过采取暴力、“软暴力”、胁迫等多种手段,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采矿、敲诈勒索、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该组织利用开设赌场、高利放贷、非法采矿获取高额非法利益,并将所获利益用于支持组织的各种活动,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该组织在我县巴河及周边地区,称霸一方,并对上述地区及“高利放贷业”形成重大影响,致使该地区政府及其管理部门的公权力受到严重挑战,人民群众心里恐慌,安全感下降,社会经济生活秩序被严重破坏,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被告人张彬是该犯罪组织的组织策划者、领导指挥者,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罗飞、陈育、刘杨根据被告人张彬的违法犯罪指令,积极参加并带领他人实施多个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陈又能、陈振华、陈记祥参与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行为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根据张彬等人犯罪事实,11月19日,县法院依法公开作出判决。判决首犯张彬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罗飞等6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组织性质罪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该案共处罚金373万元,依法追缴非法所得约518万元。

至此,“浠水县涉黑第一案”成功审结,“巴商公司”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彻底扫除。


(作者: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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