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供销合作社社属单位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

9月27日,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青年文明号创建成员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命名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供销合作社浠水县清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泉大药房获得“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是湖北省供销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据了解,全国青年文明号是各级各类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发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在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窗口岗位、一线单位、服务平台开展了有形有效的创建活动,涌现出的一批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好、职业技能好、工作作风好、岗位业绩好的先进集体。(通讯员:陶玉梅)

(作者:陶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