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通告

为了让持卡人更便捷的享受电子社保卡服务,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同步申领工作的通知》(人社网信函〔2021〕20号)要求,我省将在近期实施电子社会保障卡同步申领工作。

从10月28日起,2021年1月1日以来,申领、补换的我省第三代社保卡,将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持卡人的社保卡服务银行手机银行APP、电子社保卡官方小程序(支付宝/微信)等,持卡人在上述渠道无需签发可直接领取使用电子社保卡。您也可以在其他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自主申领电子社保卡,按照实名、实卡、实人等认证要求,完成签发流程并领取电子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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