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雪聪、南幼旺、王爱国、周尚武、黄建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飞雄,副县长曾文平,县法院院长孙胜华、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45人,实到4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和省、市人代会、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及近期全县重要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21年度乡镇人大工作督导情况及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乡镇人大工作任务清单。
会议指出,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关系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关系到人民民主权力的实现。会议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要迅速转变角色,切实加强学习,聚焦主责主业,以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和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党委重视、群众信任、社会尊重和各方支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学友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深度对接,保障续建项目,突出重点投向,关注民生短板,严格项目程序,确保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计划落地见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集中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律学习培训。(记者:陈仁海 张新农)
浠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2年2月2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孙维雄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任命:
徐磊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利国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胡海军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夏清(女)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涂曙光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
洪彬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勇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