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干活儿时受伤,工伤认定后却没达到伤残级别,这可怎么申请赔偿?2月21日下午,在浠水县“法院+工会”机制的调解下,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成功被化解。
刘某在浠水某服饰公司制衣厂务工,2020年12月12日,刘某在操作钉扣机时右手食指被机器打伤,后被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公司先后承担医疗费用一万余元,并聘请专人陪护。2021年4月14日,经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刘某为工伤,2022年1月18日,黄冈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刘某伤情未达到评级标准,停工留薪2个月。
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
没达到级别能申请工伤赔偿吗?这可急坏了刘某,2月18日,刘某向县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8000元。县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愿,将该案委派至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主持调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内容,刘某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和停工留薪待遇。”该案承办调解员介绍,“本案中,鉴于刘某受伤已一年多,我们启动了联动工作机制,邀请县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到会协助调解,争取一次性将案件圆满化解。”
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书
2月21日,浠水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面对双方互不相让的局面,工作室调解员向双方反复沟通,释明政策法规依据,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公司除已支付的全部医疗费外,再一次性支付刘某赔偿款6000元,双方依法申请司法确认。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协调、齐抓共促。2022年,浠水县总工会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完善人社、法院、工会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质效,共同搭建集约高效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