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湖北疾控专家:如有不适,请及时规范就医

近日,武汉市在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患者中发现患者核酸检测阳性,湖北省疾控中心专家再次提醒: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不适及时规范就医。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就医,建议先与社区报备。

提前预约了解流程

公众如有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不要自行用药,可按需选择就近医院就诊,医院急诊和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经预检分诊后可现场挂号就诊;非急诊的市民朋友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及电话等形式预约挂号,提前了解医院的就诊流程及相关要求,错峰诊疗,就医结束后不在医院逗留,避免人群聚集。

就诊途中做好防护

首选私家车出行

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与其他乘客保持安全距离,乘坐公交车和出租车时尽量开窗通风。

配合做好信息查验

进入医院门诊大楼,除要出示“健康码”外,还需要准备好“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

注意手部卫生

就诊过程中,尽量避免触摸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住口鼻。

牢记一米线

候诊和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尽量选择楼梯步行,若乘坐轿厢电梯,应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就诊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不要聚集在诊室内等候和围观。

如实报告病史、旅行史和接触史

如实报告病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不慌报、不瞒报。有以下情况的要主动告知:

3天以内发热(体温≥37.3℃)

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不发热,但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和体征如:

干咳、乏力、腹泻等,特别是近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已公布的新冠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者。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如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遵守医院的住院要求

需要住院的患者朋友,应详细了解医院住院要求,如“一患一陪”、患者和陪护人员持有效核酸证明办理入院、谢绝家属亲朋前往探视等,严格按照医院要求规范住院。

返家后注意事项

返家后,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和流动水清洁双手,若在医院内接触了有可疑症状的人,需对外套进行消毒处理,尽量选用物理消毒或烘干机80℃以上烘干20分钟,必要时可选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