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开办浠水县清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草堂分店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现对浠水县清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草堂分店申办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28日受理浠水县清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草堂分店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筹建资料,受理编号为2019-009,该店经营地址为:浠水县汪岗镇汪家岗村百川街,营业面积为110平方米;企业法人:杨晓云,企业负责人:丁秀容,质量负责人:何光奇(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

相关利害关系人见此公告后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6月12日之前到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局陈述(电话:0713-4104323)。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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