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无大小,民利无小事!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各类侵财性案件,浠水县公安局始终坚持民有所呼,必有所应,精细谋划、快速出击,严厉打击各类侵财犯罪,及时为群众追赃挽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用实际工作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近日,浠水警方快速反应,连续破获三起侵财类民生案件,为群众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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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
叶某某被当场抓获
6月8日,南城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潘先生报警,称自己家的脚手架被盗。民警迅速调取周边监控展开侦查工作,并锁定犯罪嫌疑人叶某某,9日晚,当民警蹲守准备对叶某某实施抓捕时,发现他“故地重游”又来到潘先生家,准备再次作案,结果被民警当场抓获。
叶某某作案用的三轮车
经讯问,叶某某表示自己无正当工作,平常喜欢打牌、喝酒,近期手头比较紧张,当晚路过潘先生家门口时看到堆放在一起的脚手架便起了盗窃的念头。
目前,叶某某已被浠水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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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
唐某某指认作案现场
6月10日凌晨,浠水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队员在南城警务站备勤时,听见警务站外公园有异响,当即快速起身前往查看,发现一男子正在盗窃一辆摩托车。执勤队员立即上前将男子抓获,现场查获男子用于作 警依法展开讯问
随后,执勤队员将嫌疑人和作案工具移交南城派出所。值班民警通过深挖,发现唐某某(河南人)因网恋于五月下旬来到浠水,平常用钱比较大方,身上所带钱财很快用完,便产生了盗窃他人摩托车的念头,所得赃款均用于日常挥霍。经查,5月26日至6月9日,唐某某先后在浠水城区共盗窃两轮踏板摩托车四辆。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已被浠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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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三
6月10日上午,浠水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王先生报警,称有人骑摩托在他家门口盗窃彩钢瓦,被现场抓获。接警后,民辅警迅速赶至案发地,将实施盗窃的胡某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民警依法对胡某某进行询问
经查,胡某某路过往王先生家附近看到有大量彩钢瓦,遂动了盗窃的念头,没料到被王先生当场抓住。
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某已被浠水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努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广大群众的新期待
浠水公安
在快侦快破重大案件的同时
将把更多的警力、资源、注意力放到
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
民生案件的侦破上
严厉打击
盗窃、扒窃等
侵财类高发案件
同时提醒
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
妥善保管好财物,以防被盗
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