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全县参保人员,疫情期间这些事项要注意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同时为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特向全县参保人员告知如下:

一、延长医保报销时间。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需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的,可推迟到疫情结束再进行报销,因疫情影响延迟申报的,不受申报时限的限制。

二、延长参保缴费时间。按照省、市通知要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期将于2月底结束。非常时期,随着疫情结束,参保时间适当延长。尚未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请尽快在网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因延误缴费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优化网上办理业务。全面实行医疗保险业务网上办理:一是用人单位办理人员增减、信息修改等业务,实行网上办理,原则上电话告知。二是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异地安置、意外伤害、生育备案等业务,原则上电话告知实行网上办理。

四、方便特殊病人购药。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的参保人员,可至就近医疗定点机构按处方规定配取可买3个月的药量。

五、根据疫情形势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我局将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我们倡议:特殊时期,请您采用“网办、电话代办、缓办”方式,实现不见面办事。既能减少病毒传染的机会,也为抗击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浠水县医保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受理电话:

0713-4232019  0713-4230336

浠水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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