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总书记的人民情怀)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牵挂的民生大事。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提出“完善老龄工作体制”,这对于加强统筹协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让老年人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2021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滨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考察时强调。

“只要是人民群众欢迎、咧嘴笑的事,再难也要干到底;只要是人民群众不高兴、撇嘴的事,就坚决不要干!”这是鲜明的政治导向,也是深厚的人民情怀。正如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所强调的:“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

笃行“民之所好”,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总书记一口气用了10个“更”字来描述人民的期盼。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厕所革命”、垃圾分类……新时代十年来,这些攸关民生福祉的大事小情被一件件列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议事日程,干一件成一件。

正是因为“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些年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务除“民之所恶”,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党的十九大后,一场力度空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涤荡了黑恶污浊,扫出了朗朗乾坤。

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再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决不让其再祸害百姓”,深刻诠释了什么是“民之所恶恶之”。

“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强调“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一刻不停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强调“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我要用毕生精力和全部生命来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赴汤蹈火、万死不辞。”无私无畏,彰显共产党人的使命担当。

践行执政为民,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

2022年1月26日,山西霍州市冯南垣村飘起了雪花。正在这里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走进村民师红兵家,看到一家人正在做年馍,洗洗手也加入进来,三两下就捏出一个枣花。

“看了你们村,新建的房子质量很好,补贴也到位,老百姓家里年货备得足,很有年味,我心里有了底。”殷殷关切,暖意融融。

“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在河北正定工作时,习近平同志顶住压力推动减征购,摘掉了“高产穷县”的帽子;在福建,结交农民朋友,指点发展路子,被群众称为“百姓省长”;在浙江,强调“心无百姓莫为‘官’”,百姓则回应“吃水不忘挖井人”;在上海,要求“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考察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共产党当家就是要为老百姓办事,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

为民造福,共产党人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