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与生活(三十四)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最新政策》

2023年8月1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3年第19号公告——《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