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8月29号,浠水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雪聪、南幼旺、王爱国、周尚武、黄建文、邓爱萍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飞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尹小军、县人民法院院长孙胜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洪斌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43人,实到4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级财政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浠水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律学习培训。(记者:陈仁海)

(作者:陈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