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办理车辆电子通行证有关事项的
通 知
为服务群众安全有序出行,现就办理车辆电子通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受理公共交通类应急运输车辆,包括省内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返岗复工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车辆;其他持有健康证明,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县外省内流动的人员的车辆;点对点包车赴省外返岗的车辆。
二、离浠到省外(北京市除外)的人员,凭健康绿码(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可凭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以下简称健康监测证明)、目的地县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认可的用工单位接收函,通过“从家门到车门、从车门到厂门”的“点对点、一站式”,集中精准运输方式出行。
三、离浠在省内流动人员自驾车辆走高速公路办理电子通行证需要提交资料:
1、用工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2、用工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扫描件 ;
3、人员出发地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绿码”;
4、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扫描件。离浠人员在省内不走高速公路的自驾车辆凭人员出发地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绿码”出行。
四、办理车辆电子通行证请登录“湖北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网上申报进 “应急车辆“(网上申办对应督查专班,验证码:378032)提交相关资料。
咨询电话:0713-4268323、4269222、4269678;或登录QQ群:1020524830。
五、“点对点”包车可自行与浠水县环通公司联系协调。联系电话:0713-4234111、13907252883(杨)、13995910656(李)。
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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