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联动履职、整体推进,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督促协同、法治保障作用,全方位提升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实效。
策湖属于长江水系,是国家级湿地公园,岸线曲折,小岛星罗棋布,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2022年5月,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过程中发现,策湖茅山闸水域水质超标,排入长江影响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专班人员迅速进行立案调查。
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徐久红:我们通过调取茅山闸相关材料、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基本案情:县水利局和策湖管理处对策湖茅山闸水质超标问题存在未依法履行职责情形,致使策湖流域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受到侵害。
根据办案人员的摸排调查结果,县检察院组织县水利局、策湖管理处对策湖茅山闸水质问题进行磋商,围绕公益受损情况、潜在危害风险、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研究讨论,形成了联合整治的基本思路。
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黄葵:一是由县水利局牵头、策湖管理处配合,联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行政单位,共同开展执法巡查,排查摸清水产及畜禽养殖污染、生产生活污水直排等情况;二是进村入户宣传,提高水环境保护意识,减少污染新增量;三是加强水质检测工作,改变监督管理措施,防止水质进一步恶化。
在县检察院的推动下,县水利和湖泊局、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及相关乡镇对策湖茅山闸主要污染源进行排查,通过港道清淤、水葫芦打捞、畜禽养殖整治、垃圾分类等方式,解决策湖源头污染的问题。
县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 潘雪松:每月入湖区进行宣传,累计发放保护湖泊宣传单300多份。对浠水境内的六条河流全线走排,摸清污染存在的问题。与农业、环保等部门共同开展执法巡查。遏制了恶意破坏岸线、丢弃垃圾、排放污染水等不良行为。每个季度对水体进行检测,积极与黄石港及河湖长办沟通对接,建立策湖联席、联巡、联防、联控的四联机制。
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资源保护部长 何泳林:所有的承包户签订了生态养殖协议,我们成立护湖队的15个同志日夜换班,长期坚持巡湖,对94家畜禽养殖全部关停,同时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人,对周边的九条河港、四个排污口进行了水质监管。
今年,县检察院在开展“回头看”中,发现策湖水环境污染治理效果明显,水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吸引了大量珍稀鸟类在此栖息繁殖。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周志锋:通过在策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立“源头治理+检察监督+司法审判”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形成了策湖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