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起,浠水辖区内婚姻登记实行预约制

浠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关于恢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 

根据3月16日湖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恢复办理婚姻登记的指导意见,我局为统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需要,做到疫情防控和婚姻登记工作两不误,经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20年3月23日起,有序恢复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业务

因疫情防控处在关键期,防控期间,本辖区内婚姻登记实行预约制。业务范围为: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件,婚姻登记档案查询。

二、预约方式

网络预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扎堆,根据省厅指导意见关于“网上预约,分时段办理”的原则,有婚姻登记需求的居民可提前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预约(http://zwfw.hubei.gov.cn/bmfw/hysy/yuyuexuzhi.jspx),也可通过手机移动客户端下载“鄂汇办”APP或通过微信平台关注“湖北民政”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等待系统发送“预约成功”通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电话确认后,方可按预约时段前来办理。按照省厅“有序恢复,适当控制”的指导意见,疫情防控期间,只接待预约成功的登记当事人,未预约的不予受理。

三、温馨提示

必备条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预约成功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持有“湖北健康码”之绿码(对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人员,可凭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2、正确佩戴防疫口罩;3、接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且体温正常;4、无其他新冠肺炎感染症状。

备齐资料。符合以上受理条件,证件材料齐全,结婚登记自备2寸近期两人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3张,离婚登记自备2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2张。

做好防护。婚姻登记当事人必须在指定区域分散等候,取号办理。面部识别时,需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即办即走,减少停留,降低风险。

疫情防控时期,婚姻登记处暂停颁证仪式、法律咨询及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每日预约量受登记时效、窗口数量、现场消毒等因素限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浠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713--4261675

地址:浠水县丽文大道625号(浠水县卫生学校院内)

 浠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0年3月22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