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档 服务社会(四十八)

《文书档案的收集要注意些什么?》

文书档案是每个立档单位必不可少的档案门类,它记录着这个单位的运转轨迹。归档前为文件材料,归档后就是文书档案。

文件材料收集的范围和归档范围是一致的,收集范围的重点就是本机关自己形成的文件材料,上、下级机关和其它机关针对本机关主管业务有密切联系的文件材料。

(1)立档单位要建立健全收发文登记制度,有完整的收文登记本、发文登记本、印章登记本,依据归档范围,收集所登记的“红头文件”的归档。

(2)检查本单位在年度工作中产生的“白头文件”材料是否收集归档。

比如:

①会议材料:

本单位年度工作会议材料(总结、计划)、表彰材料,专业会议材料,代表发言材料;

本单位在上级工作会议上发言、汇报、经验材料、典型材料、交流或发表论文、考察报告。

②综合材料:

会议记录本(党委、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等;

各类花名册、登记簿(干部职工、党员、专业技术人员等花名册及主要业务工作登记簿);

年报表(业务、党员、人事劳资等各种统计报表);

各种介绍信及存根(党团组织关系、干部调动、行政事务、工资关系等);

协议、合同等。

(3)不论“红头文件”还是“白头文件”都是本单位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均属于立档单位应收集的范围(参见国家档案局8号令制订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不归档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