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依法拆除城区12处违法建设

1月26号,县查违办精心部署,协调联动相关单位,依法对城区12处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

这12处违法建设涉及私搭乱建、违建强建砖混房屋、围墙和历史存量房屋,分别位于县经济开发区翟港社区二组、南岳庙社区三组、清泉镇白果树社区一组等地。

拆除行动中,执法人员现场拉起警戒线,有效维持现场安全秩序,动用人力机械对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据了解,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车辆12台次,大型机械2台套,拆除总面积820平方米。县查违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县将持续加大“两违”排查整治力度,对新增“两违”坚决“零容忍”,彻底整治城建乱象,全面规范城市管理秩序,努力提升城市品质,打造美丽、宜居城市环境。

(作者:浠水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