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临时查封一家教育培训机构

2月2日上午,针对某教育培训机构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和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等问题,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决定临时查封这家位于新华正街的教育培训机构。

据了解,这家教育培训机构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该机构消防设施严重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责令该机构的物业负责人迅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作者:浠水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