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如何举报?有何奖励?

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国家安全机关反映了大量有价值的情况线索,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公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提高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能力,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法》《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发现可疑莫犹豫:“举报” 

当我们发现有人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以“商业合作”名义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可疑窃密设备;通过网络开展窃密、渗透、破坏活动等一切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疑人员或行为时,要立即举报,莫要犹豫。

 举报方式有七种:“便捷” 

可通过以下七种方式举报:一是拨打12339举报受理电话;二是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三是通过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举报;四是向国家安全机关投递信函;五是到国家安全机关当面举报;六是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或者举报人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七是其他可行方式进行举报。

 合法权益受保护:“不怕” 

公民可以实名或者匿名进行举报。国家安全机关以及依法知情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因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导致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保护。

 举报有功很光荣:“点赞” 

国家安全机关会综合评估确定奖励等级,给予精神奖励或者物质奖励,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特别重大作用、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以上奖励!对于有英勇斗争情节的,可参评“维护国家安全见义勇为人员”。

 恶意举报不可取:“违法” 

恶意举报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让我们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公民责任,共筑反间防谍的钢铁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