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法院和生态环境局将构建法治社会建设共同体

6月4日下午,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浠水县法院、浠水县生态环境局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法治建设助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联合召开座谈会。

与会人员就非诉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行政部门容易出错的问题、如何认定是否构成环境犯罪、环境污染民事侵权、如何救济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一致认为,法院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主体和促进者,应当构建成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共同体。

据了解: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自成立以来,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运用审判职能,通过个案的审理,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生态环境。

县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支持配合浠水县生态环境局的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为保护浠水的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将进一步加强互动,建立联系机制,定期通报涉环境案件,保持信息互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保护好浠水县的生态环境,为法治浠水、平安浠水、美丽浠水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通讯员:郭俊峰)

(作者:郭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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