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雪聪主持会议,副主任南幼旺、王爱国、黄建文、邓爱萍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鲍晨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洪斌及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43人,实到3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细化方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专利法》《湖北省专利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议案,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律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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