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融媒体 记者 周航川 报道:为进一步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6月16日上午,浠水团县委联合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排查整治不规范使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专项整治行动。
专班人员先后对县实验小学、县师范附属小学、县第二实验小学附近商家是否合规销售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是否违法使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向商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规定,红领巾及其名义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对于违法使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可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