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注销就这么简单》
您正在为办理税务注销而感到烦恼吗?那赶紧来看看吧,税务注销其实很简单!
一、税务注销“不用办”!
是的,您没看错!
如果您打算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从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恭喜您!您不用办理税务注销业务!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后,市场监管部门会自动向税务部门核对您是否符合上述情形,税务部门自动确认后符合的,免予办理税务注销。
二、税务注销“即时办”!
如果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不欠国家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已经缴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没有正在被税务机关检查、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六)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纳税人。
恭喜您!您可以享受税务注销即时办结服务!目前北京市95%的税务注销业务都已经即时办结了!一天内完成!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哪怕资料不齐,还可以享受“承诺制”容缺办理。只要您向税务局做出承诺后,可以即时得到清税文书!
重要提示:申请办理税务注销业务可以到各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办理,更可以足不出户“网上办”,动动手指,轻松搞定!
三、实名办税“资料少”!
实名办税资料少!少到什么程度?
《税务登记证》(正本)?不需要!《税务登记证》(副本)?不需要!《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不需要!《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不需要!《发票领用簿》?不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不需要!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复印件?不需要!如果您已经实行实名办税,只需要报送《清税申报表》(适用于一照一码或多证合一纳税人)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意,以上两份表单是二选一,一个就够了!
四、破产企业这么办!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或强制清算的企业,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或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