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推荐第六届黄冈市道德模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切实做好第六届黄冈市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选类别
第六届黄冈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我县向市推荐的候选人为:每类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五类总名额合计不超过15名。
二、推荐标准
1.推荐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推荐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必须注重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突出一贯表现。一是近年来受表彰的省级“荆楚抗疫最美家庭”、县级道德模范、县级劳动模范、县级抗疫先锋、县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行业标兵等先进典型优先推荐;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惧风险、舍生忘死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冲锋在前、无私奉献的基层党员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各行各业劳动者和热心群众等;三是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大的先进典型,被中央、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推荐。往届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或提名奖不再参加本届推荐评选。
四、活动安排
1.成立组织机构
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联合成立浠水县推荐第六届黄冈市道德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杨嘉国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程长锐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区、处)、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抓细抓实,确保推荐工作科学、有序、公开、公正。
2.层层推荐
采取各乡镇、县直各口推荐与公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推荐人选每类2名,五类人选共推荐10名。县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由各口牵头单位集中汇总,各口每个类型推荐2名,五类人选共推荐10名。每个推荐人选需按类别填报推荐表,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主题突出,文字简炼。各类推荐人选于8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推荐表、先进事迹)纸质档及电子档报送到县委文明办(联系人:余文明,联系方式:15335988785、10190969@qq.com)。
3.联合推荐
按照《关于开展第六届黄冈市道德模范推选工作的通知》标准和要求,由县委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结合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名单,形成全县推荐对象总册,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类别,集中酝酿、集体决策、分类推荐、确定最终拟推荐对象。
4.审核公示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征求候选人单位、所在村(社区)意见,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被推荐人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后,再经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
5.推荐上报
县委文明办按照《关于开展第六届黄冈市道德模范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经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20年8月30日前向黄冈市道德模范推选活动组委会报送推荐人选名单。
五、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1.第六届黄冈市道德模范推荐表(加盖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公章);2.事迹材料:附1000字左右的评审推介稿、50字左右的素描稿;3.一寸免冠彩照3张;4.相关部门审查意见;5.个人推荐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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