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县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采样结果的公告(7月22日)

7月21日至22日,浠水县疾控中心根据《湖北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环境与从业人员监测方案》要求,对县中医院、竹瓦镇卫生院内环境采集样本100份,对十月农贸市场、城北大润发超市内环境和从业人员采集样本50份,对琪安菜场、叶湖山菜场、民福菜场、南城菜场、创新学校菜场内环境釆集样本50份,对城北大市场、团陂镇等13家冷冻食品销售点冷库内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采集样本159份,对其他重点人群及其居住场所环境采集24份样本,共采集样本383份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有样本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浠水县将继续开展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重点场所内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采样,及时发布检测结果信息。同时将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监测、环境卫生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全县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

浠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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