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与生活(152)

《“反向开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反向开票”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决于开票主体(即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适用的计税方式。

举例说明,A资源回收企业将其收购来的报废产品进行出售,可以选择两种计税方式: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

不同的计税方式对“反向开票”的票种有不同的要求。

1)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反向开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反向开票”既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按规定抵扣反向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即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普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3)增值税计税方式发生改变的,应当申请对“反向开票”的票种进行调整。若资源回收企业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公告施行前已按有关规定选择。

资源回收企业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变更为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后,36个月内不得再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