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2024年
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
一次性就业补助名单公示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文件精神:对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经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第一批确认72人符合申领条件,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请向浠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浠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文件精神:对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经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第二批确认55人符合申领条件,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请向浠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浠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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