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将浠水县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的通知 

散花、兰溪、巴河分指挥部,各乡镇(区、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县直有关部门:

8月9日8时,我县兰溪长江水位回落至24.08米,低于警戒水位0.92米。另据气象预测,未来一周长江上中游地区及我县晴多雨少,上游来水减少。县内河湖库塘水位均在汛限以下,我县防汛形势进一步趋缓,根据《浠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研究,县防指定于8月9日10时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应急响应。

响应级别调整后,各地、各部门要保持高度戒备,按预案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思想之弦不松懈。清醒认识当前汛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响应级别降低不等于汛情解除。部分湖库仍处高水位运行,坨子雨时有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等级仍然很高。各地和相关部门要紧绷思想之弦,严格执行防汛工作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高度戒备,坚持不懈,确保信息畅通、调度有力。

工作标准不降低。各乡镇(区、处)和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汛情发展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紧盯长江干堤,严防退水期崩岸、滑坡、管涌等险情发生。紧盯险工险段险库,防止小险情引发大灾害。紧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域,严防局地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引发灾害。

巡堤查险不间断。县直单位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沿江镇处和水利部门按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巡堤查险“66533”措施,高度关注高温天气对巡堤查险工作影响, 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加强退水期工程巡查防守,特别是重点险工险段险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补充备足应急抢险救援物资物料,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早脱险。

恢复重建不松劲。各地及相关部门要有序做好查灾核灾等各项工作,及时调拨救灾物资,下拨救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心理疏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开展现场勘查和定损理赔,降低灾害损失。加快农田抢排和水毁设施修复,指导各地农业救灾补损补种,及时通水通电通路通信,支持受灾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尽早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防汛抗旱“两不误”。积极应对“旱涝急转”,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统筹雨洪资源,抓好蓄水保水。水利等相关部门要抓紧开展干支渠水毁部位的抢修工作,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斗渠、毛渠进行修复和疏通,尽快恢复渠道供水能力,保持渠道通畅。要加强抗旱工作宣传,增强预防旱灾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随时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浠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