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的通知》(鄂森防办发〔2024〕16号)、《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县森防指决定在全县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通告。
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0日(共40天)。 (三)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烤火、野炊和燃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禁止在野外进行狩猎、吸烟、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期,各地各部门启动如下响应措施: (一)县森防指、各乡镇森防机构保持1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进入戒备状态。 (二)乡镇村、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防火宣传和警示,充分采取语音宣传、召开垸组会、敲门宣讲等方式,利用抖音、微信、短信等媒介,快速、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公众。 (三)乡镇村、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加强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密巡查检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物候等情况,及时研判风险,强化重点管控。 (四)乡镇村(社区)将森林防火戒严令张贴到位。林业、公安和乡镇综合执法中心等执法单位加大野外违规违法用火执法力度。 (五)县级专业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管理、靠前驻防,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六)气象部门持续更新天气实况,发布森林防火专题预报,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七)乡镇充分运用“5G+”森林防火预警指挥平台,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处理监测预警信息,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违反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由县公安机关根据《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