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公共交通场所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污染和从业人员感染的风险,9月18日至25日,浠水县疾控中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等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内环境、食品和从业人员随机抽样开展新冠病毒常态化监测工作。共随机采集样本292份,其中,对县精神病医院、巴河镇卫生院两家医疗机构采集环境样本100份,对城北大市场、鑫宜佳城市广场等采集肉类、冷冻食品、水产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样本132份,对浠水火车站采集环境样本53份,对县杂技馆公共厕所采样7份,所有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浠水县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信息,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开展研判,精准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