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处)、县直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灭火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两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

两节”期间秋高气爽,是秋游、户外游的高峰时段,今年湖北又启动了“惠游湖北”措施,我县境内的三角山、斗方山、白莲河、天然寺等旅游景点众多,加上超长的8天假期,游客会大量增加,野炊、林内吸烟等野外用火频繁;同时正值秋收农忙季节,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急剧增多,据气象部门预测“两节”期间天气晴热少雨,气温比常年偏高1度左右,给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比照县森防指的文件,迅速调整人员,落实防火责任,专题部署“两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迅速掀起森林防灭火宣传的高潮

各镇(村)要结合实际,大力宣传野外用火行为的危害,利用宣传标语、广播喇叭、短信微信、宣传车、警示牌、铜锣等进行铺天盖地巡回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县上下共同重视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每个乡镇不少于3辆宣传车在所辖范围内进行不间断的宣传,在醒目位置不少于10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每个村不少于3条宣传横幅。森林防火重在基层,要坚持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户主会、垸子会,讲清森林防火的危害,让村民自觉不在野外用火,并监督和劝说他人严禁野外用火。

三、落实森林防火措施一是落实包保责任。

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小组、小组党员干部包山头、农户包坟头、监护人包学生和痴呆傻特殊人群。二是各村在进村路口、进山卡口要设立防火检查点,严禁带火种进山和进入林区。三是各村护林巡查人员要增加巡查次数,重点关注每天中午12时至19时段的本村冒烟火点情况。四是发生火情必须快速如实上报,村向乡镇报告10分钟,乡镇向县报告15分钟。五是扑火应急队伍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火灾扑救中,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立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肃森林防火工作纪律

各镇(村)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从10月1日起严格执行森林防灭火日报告制度。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严格执行火情归口报告制度,禁止瞒报、漏报和越级上报,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对发现的卫星热点镇防火办要在30分钟以内向县森防指办公室反馈核查结果。               

浠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