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尚未入户摸底登记普查对象主动申报 普查信息的通告

浠人普组字〔2020〕5号

浠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关于尚未入户摸底登记普查对象主动申报

普查信息的通告

目前,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正处于入户摸底的关键期和攻坚期,离正式入户登记标准时点不到10天时间,但仍有部分普查对象没有入户登记,存在漏登、误登现象,严重影响普查成果,决定着普查成败,亟待尚未入户摸底的普查对象主动申报。为提高普查质量,确保普查成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申报登记普查对象:至今尚未接受普查登记的居住在我县境内的居民和户口在我县的居民。

二、申报登记内容:家庭人口、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出生死亡情况等。

三、主动申报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下午6:00前。

四、申报方式:由普查对象带户口本到所在村(居)委会普查机构申报。户口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只需在现居住地普查机构进行登记;户口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普查机构两处登记。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公民有义务配合人口普查,如实提供普查所需资料。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各普查机构将对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浠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