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快递行业等 重点场所冠病毒监测结果公告

浠水县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快递行业等

重点场所冠病毒监测结果

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快递行业、学校、超市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污染和从业人员感染的风险,10月17日至10月23日,县疾控中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等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内环境、食品和从业人员随机抽样开展新冠病毒常态化监测工作。共随机采集样本501份,其中,对县中医院、洗马镇卫生院两家医疗机构采集环境样本100份,对浠水火车站、环通客运站采集环境样本153份,对申通快递点、天天快递点、鸿丰物流公司采集环境样本72份,对实验高中教室和食堂采集环境、从业人员样本46份,对盛百客超市采集冷冻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样本130份,所有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信息,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开展研判,精准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