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医疗机构、餐饮行业、超市等重点场所
新冠病毒监测结果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医疗机构、餐饮行业、超市、学校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污染和从业人员感染的风险,10月31日至11月6日,县疾控中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等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内环境、食品和从业人员随机抽样开展新冠病毒常态化监测工作。共随机采集样本619份,其中,对县妇幼保健院、散花镇卫生院两家医疗机构采集环境样本100份,对盛百客汉宫、盛百客鸿记煌、盛百客重庆红鼎火锅、再叙老街、食鲜楼、粤海南风等采集冷冻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样本287份,对华琪超市、阿霞冻品冻货采集冷冻食品和环境样本112份,对县思源学校教室和食堂采集环境、从业人员样本120份,所有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我县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信息,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开展研判,精准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新疆喀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请市民如无必要近期不要前往该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浠后,主动配合村(社区)做好报备登记、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疫措施。市民乘坐公共交通,以及到医疗机构、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等人群聚集场所时,要科学佩戴口罩,配合测体温和查验健康码工作,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人际距离,有效降低感染风险。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物,避免发生食源性疾病。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