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应急管理局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指引》落实情况

11月6日上午,浠水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领检查人员到华富矿业、正大石业两家非煤矿矿山督办企业安全生产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指引》落实情况。

检查人员深入矿山生产一线,对矿山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了认真查看。对不安全的因素,要求企业负责人要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范,做到生产安全万无一失。

在随后的座谈交流中,检查人员认真查看了两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对标对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指引”中的法定职责要求,是否贯彻落实,是否进行了整改。

安全生产责任大于天,安全生产的弦一刻都不能松。相关负责人要求,各企业要切实站在“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高度,筑牢安全就是效益的意识,认真落实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指引》各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隐患,推动企业稳步发展。

近期,县应急管理局将结合《浠水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加大对全县各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指引》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和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管,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通讯员:胡娟)

(作者:胡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