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重点场所新冠病毒监测结果公告(11月13日)

浠水县医疗机构、学校、超市等重点场所

新冠病毒监测结果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医疗机构、学校、餐饮行业、超市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污染和从业人员感染的风险,11月7日至11月13日,县疾控中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等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内环境、食品和从业人员随机抽样开展新冠病毒常态化监测工作。共随机采集样本688份,其中,对县疾控中心、团陂镇卫生院两家医疗机构采集环境样本100份,对盛百客超市、隆源超市等采集冷冻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样本192份,对威尼斯大酒店、天泽宴宾楼、湘里味道等采集冷冻食品和环境样本245份,对夹河桥菜市场采集冷冻食品和环境样本51份,对雨露学校教室和食堂采集环境和从业人员样本100份,所有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信息,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开展研判,精准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期新疆、上海、天津、安徽、云南等部分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请市民如无必要近期不要前往该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浠后,主动配合村(社区)做好报备登记、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疫措施。市民乘坐公共交通,以及到医疗机构、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等人群聚集场所时,要科学佩戴口罩,配合测体温和查验健康码工作,养成勤洗手、多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生食海鲜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降低感染风险。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