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黑案,23人同庭受审

扫黑除恶

11月10日至14日,浠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钟先勇等19人及三箭公司等4家被告单位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等罪一案。

庭审现场

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钟先勇自1996年开始承接工程聚集财富,后向房地产开发领域发展敛财。期间,其纠集钟先军、孟胜斌、于凡翔和彭朝辉等人为其效命,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索要工程款、清收非法债权及排除竞争对手,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钟先勇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钟先军、孟胜斌、于凡翔和彭朝辉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较稳定、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形式上依托三箭公司等经济实体,实际上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非法拘禁、开设赌场、串通投标、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抽逃出资、挪用资金、行贿、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敛财。该组织以暴力立威,通过非法造势、阻扰等“软暴力”进行扩张,2005年至2019年期间,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采矿、开设赌场等41起违法犯罪活动,制造了多起恶性案件,恶名扬遍随州市,严重破坏了随州地区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交的证据及各方争议焦点,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并充分听取了被告人的陈述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庭审历时五天。

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