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推行综合执法,强化黄砂管理

浠水县境内有浠水河,沈河、尤河、界河巴水河,涉河乡镇除丁司垱镇、散花镇外,涉及12个乡镇(区、处),200多个行政村900多个组,各中小河流蕴藏的黄砂资源因其色泽鲜亮、颗粒均匀,素有“通用粮票”之称。

近年来,全国各地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黄砂市场价格也随之不断攀升,在利益的诱惑下,非法盗采黄砂行为日益增多。盗采行为破坏了河道的环境保护,严重影响了堤防、桥梁、道路及行洪安全,一些非法采砂团伙对老河床建成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商品粮基地蕴藏的黄砂资源虎视耽耽,对执法人员盯哨、布置眼线、威胁、拔打假举报电话干扰执法工作。

2019年,浠水河道非法采砂整治通过“两非”行动和“四非”行动以及建立了长效巡查、监管、打击机制。2020年1月6日,县委、县政府依法组建县河道采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赋予县河道采砂管理局独立履行黄砂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使河道砂石资源开采、矿产资源管理、运输等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提升河道采砂执法监管能力,促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开采、生态优先、持续有序,切实做到了河道采砂管理依法行政、有法可依、执法有据、治砂有效。

01

宣传及巡查监管执法力度大

《湖北省河道采矿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县砂管局党委狠抓《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狠抓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翻印《条例》学习读本3000册,开展执法人员、采砂业主和企业管理人员《条例》学习培训活动7次,参学人员达到620人次,并组织《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条例》实施夯实了基础,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7天100多条次,悬挂《条例》宣传条幅200多条,张贴宣传资料2000多份,向运输车辆司机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让《条例》精神深入人心,同时,长期通过电视台和手机报、秀美浠水公众号等新媒体报道非法采砂整治行动及效果。

二是齐抓共管源头治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河道采砂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了县、乡镇、村各级管理的责任及水利、公安、交通等部门的管理职责,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体系。

三是主动领责,狠抓打击执法。河道采砂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不怕吃苦、不怕累、不怕熬夜(“三不怕”),不论白天晚上、不论晴天雨天、不论平时假日(“三不论”)对非法采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节假日、夜间),重点违法人员进行专项整治,先后两次报请县委、县政府,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开展声势浩大的“四非”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采砂囤砂活动宣战。去年中半年以来,出动宣传车300余台次,切断、封堵下河便道519处次,扣押非法采运车辆(机具)500余台次,没收非法黄砂资源1万余吨,有效的打击了非法采砂的疯狂态势;

四是狠抓盗采入刑。今年5月以来,通过集中行政处罚权依法办理案件15件,处罚60余万元,严厉打击河道采砂领域涉黑涉恶行为,共计收集问题线索12条,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治安、刑事案件19件,刑事拘留2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为黄砂市场规范提供了坚强保障。

02

依法依规开采监管力度大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一方面“堵”打击,一方面“疏”供砂,大力推进减量控采行动,两河水质和生态环境持续得到较大改善。

一是科学制定采砂规划,实行总量控制。依法依规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制订黄砂开采规划,并组织专家予以论证评审,确保规划的科学性,浠水河2021-2025年采砂规划于2020年6月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县政府已批准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巴水河2021-2025年采砂规划工作已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委托第三方公司正在规划中,要严格按照开采规划,对各黄砂生产站点实行年度生产总量控制,明确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辖区黄砂生产站点年度总量控制第一责任人,确保总量控制要求的全面落实。

二是加强生产源头监管。加强黄砂生产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早七晚七、平装限载、加盖油布、严禁水砂上路”等治超规定,以磅控税控载,加大规范配载的监管力度,督促黄砂开采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治超要求,对执行规定不到位的黄砂开采企业及时叫停,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上路的实行严格的倒查追责,有效的规范了黄砂生产运输秩序。

三是加强禁采期间管理。加强禁采期、禁采区的的监管,张贴公示、公告,设立禁采标识,明确禁采期和禁采区,落实区域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局班子成员带队抽查、局执法大队稽查、局二级单位属地巡查的全天候立体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确保禁采工作落到实处。

03

河道采砂执法改革力度大

“六统一联”、“三权分离”、政府经营、据实征收、综合执法等是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省、市肯定,县砂管局党委始终围绕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法队伍这一目标,奋力作为,持续发力。

一是推进综合执法。创新推进河道采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管理,并在省、市、县的支持下,集中河道采砂管理领域中的7项行政处罚权,成立河道采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全省独此一家。

二是实行政企分离。将原河道采砂管理局代替政府行使的经营职能剥离,划转到县城发集团,与省长江投资公司合作,促进了我县黄砂生产经营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三是开展执法培训。通过外请法律专家教学和组织集中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培训,树立良好执法理念、提升河道采砂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截至目前,已办理正规执法案卷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