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重点场所和人群新冠病毒监测结果公告(12月4日)

浠水县医疗机构、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

和人群新冠病毒监测结果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公共交通、冷冻冷藏冷链行业、超市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污染和重点人群感染风险,11月28日至12月4日,县疾控中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在全县重点场所环境、食品和从业人员常态化新冠病毒监测基础上,强化对重点人群开展“应检尽检”工作。共采集检测样本3992份,其中,对县骨科医院、兰溪镇卫生院二家医疗机构采集环境样本100份,对黄商超市、华琪超市、胡河黄商便民超市、关口黄商超市、三店e家超市等采集食品、外包装和环境样本232份,对湖北林原食品有限公司、红日食品经营部、谈家小镇、红太阳卤菜加工、王老七卤菜加工坊等采集冷冻食品、外包装和环境样本146份,对氮肥厂农贸市场、知音菜市场采集食品、外包装和环境样本104份,对浠水火车站采集环境样本50份,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境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浠返浠人员、直接接触冷冻冷藏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密闭或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采集样本3360份,所有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和人群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信息,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开展研判,精准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期上海、天津、内蒙古等部分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请市民如无必须,近期不要前往该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浠后主动配合村(社区)做好报备登记、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疫措施。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和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清洗加工食品生熟分开等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