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告
宝塔公共租赁住房即将启动实物分配,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含青年教师、青年医务人员、环卫职工、公交司机等)到所辖社区或用人单位申报。
申报时间:自2021年1月4日起至3月31日
申报地点:浠水县房地产管理局二楼大厅住房保障窗口、所辖社区住房保障窗口。
咨询电话:4222171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日
浠水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新入职大学生、公交司机、环卫工人、进城务工人员、优抚对象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而且本地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一、城区城镇户口申请公租房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需所在社区签字盖章)
2.个人申请书(说明具体住房困难、以及家庭现状)
3.主申请人一寸登记照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直系亲属)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等依自身情况提供)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房证明(市民之家不动产窗口开具)
二、非城区户籍户口(含乡镇、异地等其他户籍户口)
1.申请审批表(需申请人用人单位(含国家事企业单位、注册私企等签字盖章)
2.个人申请书(说明具体住房困难、以及家庭现状)
3.主申请人一寸登记照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直系亲属)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等依自身情况提供)
6.用人单位提供编制证、聘用证书或劳务合同(一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根据申请实际情况提供)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房证明(市民之家不动产窗口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