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重点场所和人群新冠病毒监测结果公告(3月5日)

浠水县医疗机构、超市、快递物流、公共交

通等重点场所和人群新冠病毒监测结果

公  告

为进一步防范医疗机构、超市、快递物流、公共交通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污染和重点人群感染风险,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5日,县疾控中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在全县重点场所和人群中采集冷冻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样本开展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共采集样本2730份,其中,对县红十字会医院、蔡河镇卫生院二家医疗机构采集环境样本100份,对鑫宜佳城市购物广场、中百仓储浠水店等采集冷冻食品和环境样本200份,对中通快递点、优速快递点、京东物流、新兴物流等场所采集环境样本200份,对浠水火车站、县环通客运站、县公交公司公交车采集环境样本130份,对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快递物流、医疗机构、公共交通等场所从业人员采集样本2100份,所有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和人群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信息,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开展研判,精准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广大市民外出时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尽量减少去公共场所,减少人员聚集,要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1米线)、注意咳嗽礼仪、食品生熟分制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建议不要购买和网购进口冷冻冷藏食品等商品,购买冷冻冷藏食品等商品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及时做好外包装消毒处置和手卫生。同时,要及时接种流感、水痘、新冠病毒等疫苗,预防春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