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白莲河水库全水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白莲河示范区综合执法支队渔政执法人员在水库岸线及涉库三县、乡(镇)、村开展禁渔期宣传和执法行动,保护白莲河水库渔业资源,助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我市有倒水、举水、巴水、浠水、蕲水和华阳河等6条一级支流,自北向南汇入长江,构成了以长江为轴的“六大水系”,白莲河水库流域正位于“一江六水”的地理区域中心。为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白莲河水库全水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禁渔期内,禁止所有非法捕捞作业。禁止利用粘网、围网私捞滥捕;禁止利用浮动设施及船只进行垂钓活动;严禁使用迷魂阵、密封阵、电、炸、毒等禁用渔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严禁销售、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
自3月1日起,白莲河示范区综合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制止非法捕捞13次,没收网具15套,拆除非法移动筏钓设施3个;印发相关法律资料8万份,张贴宣传公告236张,印制宣传横幅30条,分别在重要水域点进行悬挂,禁渔公告广播在涉库三县、乡(镇)、村逐一宣传教育,将禁渔意识落实到每个库区居民心中,减少禁渔期间的违法捕捞行为。(记者:王桑 通讯员:伊昶铭 戈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