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新闻出版局注销公告
(2021年1号)
2021年4月10日,浠水县新闻出版局对大众书店等11家单位未接受年度核验的行为依规予以了催告,要求名单所列单位在收到催告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接受年度核验,逾期仍未年度核验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注销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至5月21日,浠水县湘宜书店等10家单位仍未接受年度核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1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鄂新出发〔2021〕2号)规定,浠水县新闻出版局决定对浠水县湘宜书店等10家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浠水县湘宜书店等10家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自动失效。
附:被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浠水县新闻出版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