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店小二”相关情况
(一)单位简概:浠水县住建局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股),下属7家事业单位(浠水县房地产管理局、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浠水县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浠水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浠水县城建档案馆、浠水县燃气管理所、浠水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3家国营企业(浠水县建筑勘察设计院、浠水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浠水县自来水公司)。核定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95名,现有工作人员280余人。
局机关主要职能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承担我县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承担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小城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统筹我县建筑行业有序发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及排水管网建设和运营等相关重点工作。
二级单位职能职责: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浠水县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办理、交易合同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的监管、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物业招标备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公租房补贴以及承租资格确认、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委托服务等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节能管理、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受理处理工程质量投诉、协助人社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依法对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等工作。
燃气所负责加强全县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维护燃气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对燃气企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对燃气器具进行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对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燃气行业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全县燃气安全监管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自来水公司负责城区供水管网新建、扩建、改建计划编制;用水申请单位或个人报装现场的勘察、设计、预算和立户建档;管网图绘制以及供水工程验收服务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部署安排,我局共认领发布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72项(子项),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部开通可网办事项“在线申请”功能;全面压缩办结时限70%以上。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腿次数。
(三)收费政策依据、标准、范围。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没有向用户收取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开户费、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目前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用水户进行现场勘察设计,再根据实际安装工程量进行预算,收取工程安装工程材料款。按照浠价规【2017】6号文件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已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第二、第三级水价分别为1.70元/立方米、2.55元/立方米和3.40元/立方米;没有抄表到户的居民合表用户生活用水暂不实行阶梯计量水价,其水价为2.38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其水价按居民合表用户价格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3.2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10.00元/立方米。
燃气工程安装企业收取工程安装费用后,不得再收取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简化了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等收费方式。与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费。按照浠发改价格【2021】3号文件规定,非居民用天然气(不含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由4.00元联动调整到3.90元。
(四)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情况。(含清理收费文件、减审批推进业务、系统重够、降低收费项目)在开展房地产管理“清、减、降”专项行动中,一是优化审批流程。为彻底提升信息化水平,投入资金对历史上所有产权档案进行了数字化处理。数字档案的建立,让办理业务必查档案的操作方式成为过去,办件效率全面提速。并以此为基础,重建各种业务的平台,包括从业主体管理系统、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面积管理建盘、数据管理建库系统、公共部分维修资金收缴等系统,继续减少审批流程,提升办事效率。二是审批流程再造。自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以后,为实现与不动产、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建设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房管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数据衔接、一窗受理接口软件接口的开发等等,基本实现房管数据与不动产、税务部门的共享。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取消了交易手续费。
公开自来水报装流程,减少审批事项,实行“321”服务。对现有服务流程、申报材料进行优化和压缩, 对报装流程和收费项目进行对外宣传、公示,并印刷了县自来水公司服务指南和供水行业服务规范。实现了获得用水“321服务”,即由申请时限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完成(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5个办理环节压缩至2个环节、3项材料压缩至1项材料。同时创新程序环节,限期办结业务,将原先的“挂表开栓、竣工验收”12个工作日精减为7个工作日。简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大客户用水报装申请材料由原先的4项精简为1张申请表,技术资料可以“容缺受理”。从报装申请至竣工通水,7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全流程办理(不含设计、施工等不可控因素)。办理新户通水申请业务时限由2个工作日改为24小时办结。客户停水恢复供水时限缩短至24小时。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天然气客户安装业务整体管理,提升服务时限交付的效率、优化用气业务流程,加强服务收费的透明度和自检力度,同时简化了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等收费方式。对用户申请天然气接入由公司一窗受理,在受理接气申请前,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介入指导、全程跟踪服务,减少接气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具备供气接入条件的用户,办理环节缩减为用气申请、方案设计、进场施工共3个环节。非居民用户:1.申请表、营业执照、用气设备参数表、厂区平面地形图、法人身份证;2.委托设计申请书;3.企业开票信息资料。定型用户,即公共天然气管道已建设至用户所在建筑物(早期有预埋安装的管道用户),不需办理规划许可敷设市政管道的,用户报装办理时间减至7个工作日,有户外管线工程接入,用户报装办理时间减至10个工作日。非定型用户:无外线工程接入的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接入的原则上不超过12个工作日,不含办理红线审批、开挖许可、压力监检等流程。
(五)大力推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我局按照“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股集中、局行政审批股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改革要求,积极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所有审批事项积极落实“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要求。实行收件出件“一个口子进出”工作机制,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落实责任分解到岗到人。营商服务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只要企业有困难,就会有住建专人主动与之对接处理。同时我局安排专人专班走访企业、发放宣传手册,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广泛收集企业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时受理群众企业诉求,以群众监督倒逼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内部管理,及时消“痛点”祛“堵点”,将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结果与员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挂钩。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