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地标优品名录增补推荐的公示公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地标优品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规〔2019〕3号)和《关于增补2021年度黄冈地标优品目录的通知》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由县地标优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复审,确定9家企业及其所属部分商品入围目录增补推荐名单。

如对企业和商品有不同意见,在6月29日前,可向县地标优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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