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店小二”菜单】浠水县医保局

根据县“三定”方案,浠水县医疗保障系统由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局机关内设股室6个:办公室、政工股、基金监管股(信息股)、规划财务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待遇保障股,下设医保服务中心和基金核查中心。

一、浠水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相关政策、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落实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贯彻落实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推进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浠水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股室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承担文电、会务、档案、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政工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党务、主责、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基金监管股(信息股):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组织拟订和落实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意外伤害、生育稽查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规划财务股: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承担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拨付等工作,承办中央、省、市、县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负责实施全省医保目录和省、市支付标准。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区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职工通休免缴费人员资格认定,负责特殊慢性病资格认定。组织实施药品、医药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待遇保障股:统筹落实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医疗救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负责医保待遇结算的复审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浠水县医疗保障局二级单位主要职责

(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承担本县辖区内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医疗保障政策要求,负责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具体承担县本级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派驻相关人员负责乡镇(区、处)及以下医疗保障参保登记、资格初审、人员异动、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负责抽查、核实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行为;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评价、信息披露及相关核查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信息化等工作。

四、医保系统行政审批事项

(一)定点医药机构审批。申请人提交设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资料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受理决定;不符合的受理条件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相关材料。受理后,医保部门组织卫生、信息等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评估,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在相关网站公示期满后签订服务协议。考察评估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

(二)特殊慢性病待遇认定。申请人在领取《浠水县职工/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认定申请表》,并按表上的说明和要求填报并备齐相关资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受理决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原因;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相关材料。受理后组织黄冈市特殊慢性病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对经过评审专家组审核通过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实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作出许可待遇。

五、收费政府依据、标准、范围及开展情况:无收费项目

六、开展“清、减、降”行动情况

(一)简政便民,简化流程

  (1)取消各类非必要盖章及证明材料。凡通过医保系统能够获取的信息,无需参保人员重复填报、提供。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性病鉴定、市外转诊转院、异地急诊报销、异地居住备案手续时,取消所在单位(学校、居委会)盖章或非必要证明材料。

   (2)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时,直接备案到居住地市(地级),不再选择具体医疗机构,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就医地任意一家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3)规范异地非联网结算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非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凭有效住院票据、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限转诊转院)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4)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市内住院窗口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市外住院窗口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异地即时结算平台“一站式”结算服务;政务中心医保零星结算窗口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

(5)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制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办事流程、服务咨询电话,让群众少跑路。

(6)推进绿色通道业务办理。一是异地居住就医、危特重人员转诊转院实现“绿色通道”办理,可“网上办”、“电话办”、“窗口办”;二是设立慢性病评定“绿色通道”,对9个病种和精准扶贫对象慢性病实行即时受理,当日评定,次日享受;三是为不习惯使用智能设备、行动不便的老年群体专门设立老年人窗口优先办理,工作人员主动帮助填写表格,不需要排队等候,提供老花镜、备用急救药箱等。

(二)提速增效,缩短时限

 (1)缩短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时限。各医保经办机构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按时报送的结算材料后,及时做好结算。结算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2)缩短医保个人垫付费用报销时限。参保人员报销暂缓结算、异地非联网结算费用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要及时将报销费用打入参保人员账户。个人报销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需实地稽查或外地协查的除外)。

(3)推广线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开通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办理事项28项,对接医保业务系统,实现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建立参保单位QQ群,实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群里网上申报,做到“一网受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二是公开所有业务办理电话,办理业务查询、政策咨询、异地长期就医备案等业务。三是推广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鄂汇办APP、湖北税务APP,银行APP办理相关业务,实现“掌上办”。

七、政务服务公开、工作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立足医保部门职能职责,以政务公开提升服务质效,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秀美浠水”微信公众号,“云上浠水”APP等平台及时发布涉及医疗保障方面相关政策和信息。联合扶贫办和卫健部门,对乡镇村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培训,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宣传到边到角。同时,制作民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新版医保政策宣传单。印发宣传资料、短信推送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医保政策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难度、热度和盲点问题进行解疑答惑,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浠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