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殡葬改革启动以来,在殡葬改革办专班人员努力下,紧紧抓住死亡后享受国家一次性抚恤和丧葬费对象的遗体一律火化,骨灰一律进公墓节地安葬要求,严把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向纵深迈进。
7月20日,县民政有关负责人深入竹瓦、汪岗、团陂等乡镇就公职人员、特困供养对象死亡后,遗体一律火化,骨灰一律进公墓安葬情况进行督办,听取了各地殡葬改革和乡镇公墓建设情况汇报。
县民政有关负责人希望各地要牢牢抓住“两个一律”不放松,严格落实《浠水县殡葬综合改革三年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坚持改革目标不放松,强化措施不松劲,持续推进殡葬改革,要强化工作举措不放松,加大县、乡、村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有效地杜绝死亡后享受一次性抚恤费和丧葬费对象土葬现象,要强化殡葬执法,对土葬对象遗体实行火化,对3骨灰回原籍村安葬进行整改,要严肃查处假安葬,提升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
截止6月30日,已火化遗体404具,公墓节地安葬2例,墓穴安葬45例,骨灰寄存187例,死亡后享受一次性抚恤和丧葬费对象进公墓节地安葬率达100%。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殡葬改革办在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基础上,梳理问题,针对问题性质和数量,报请县委对2个县直部门年终考核实行了“一票否决”,对17个部门发出了整改督办函,要求对22例违规殡葬事项限期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14例,完成率达64%;县殡葬综合改革办公室针对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死亡后未落实“两个一律”情况对乡镇下发了殡葬整改督办函,要求各地按殡葬改革要求抓好落实。(通讯员:王忠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