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重点场所和人群新冠病毒监测结果公告(7月31日)

浠水县重点场所和人群新冠病毒

监测结果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医疗机构、隔离场所、超市、农贸市场、物流快递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污染和重点人群感染风险,2021年7月24日至7月30日,县疾控中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我省重点人群核酸应检尽检措施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在全县重点场所和人群中采集冷冻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样本开展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共采集样本2830份,其中,对县疾控中心、汪岗镇卫生院采集环境样本110份,对文城酒店、柏曼酒店等隔离场所采集环境样本30份,对城北大市场、盛百客超市、永辉超市等采集冷冻食品和环境样本610份,对市民之家采集环境样本310份,对邮政快递、人和昌物流、胜惠物流采集环境样本450份,对农贸市场、超市、快递物流、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公共交通等场所从业人员采集样本1320份,所有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和人群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信息,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开展研判,精准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期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江苏省南京市、宿迁市、扬州市、淮安市,四川省绵阳市、成都市、宜宾市,辽宁省沈阳市和大连市,湖南省张家界市、常德市、株洲市、湘西自治州,福建省厦门市等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建议广大市民如无必须,不要前往该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返浠前向返回地所在村(社区)报备,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返浠,返浠后主动配合村(社区)做好登记、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市民外出时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扎堆、不聚会、注意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要购买和网购进口商品,如必须购买进口商品,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及时做好外包装和商品消毒处置和手卫生。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要及时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31日